企業人員打假的程序
2015-05-27 15:01 | 來源:未知 | 作者:Agnes
一是內部工作:對競爭對手的商標專利保持關注其動態,是否快到期或無效,可以快速搶注。對競爭對手的商標在法律范圍內進行科學分析后注冊等。
二是外部工作:發現(網上、他人舉報、自身市場挖掘)、調查(跟蹤、網絡調查、細致網絡和實地檢索等手段)、查處(執法人員查處時要對執法人員進行拍照等,防止事后不作為,向執法單位遞交的鑒定報告或投訴書一定要書面郵遞,以便防止不作為。書面投訴或查處后在法定時間內執法單位會作出書面答復。)訴訟:(拿到證據可以直接對侵權人訴訟。或者請求執法部門查處后給出的財務清單或處罰決定書可以作為證據起訴。)等等。
以上2種工作內容需結合使用才能有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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