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后寫的保證書有法律效力嗎?
2016-01-21 15:24 | 來源:未知 | 作者:admin
面對“純,屬虛構;亂,是佳人”的小三,原配該怎么做,才不會讓渣男在傷口上繼續狂妄地撒鹽?
那么,這樣的保證書有法律效力嗎?三問保證書:
我國《婚姻法》第4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對雙方婚內財產或婚前財產的歸屬方式進行約定;第46條規定,因重婚、與他人同居等情形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主張損害賠償。因此,婚姻保證書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據,但這不等于其一概有效。
判斷婚姻保證書的效力,應針對簽署背景、設定條件及處分的權利,結合法律規定及公序良俗綜合判斷。
以下三種情形寫的婚姻保證書,一般認為其不具拘束力:
1.保證書系出具人在被脅迫下(如在酒店被親友團捉奸)簽署,且出具人及時向法院提出了撤銷請求,此時保證書會因被撤銷而失效;
2.保證書有關撫養權歸屬的內容無效,法院仍將以有利孩子成長為原則處理;
3.保證書剝奪人身權利的內容無效,比如以一方提出離婚、與異性通話或交往為成就條件,或保證離婚后不再婚等均屬無效。
除上述情形外,以重婚、出軌、家暴等為條件,以財產權利為處置對象的保證書,在判決離婚時一般應認定有效。
法院一般尊重當事人的有效約定,但若財產的處分明顯失衡,法院也可適當調整。比如法院有時可支持“凈身出戶”承諾,判決所有財產歸無過錯方所有;但如過錯方因此將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法院也可酌情保留其一定財產份額。
面對另一半的出軌,原配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保證書作為離婚案件中的常規證據,學會正確書寫,使其有效,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橐霾灰祝倚星艺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