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被判作離婚證據的短信
2015-07-09 13:00 | 來源: | 作者:
案例:
丈夫發現妻子手機上曖昧短信。妻子紅(化名)與丈夫偉(化名)于1990年確定戀愛關系,1996年8月21日登記結婚。1998年他們的兒子出生了。從1990年到2002年這長長的12年間,妻子紅與丈夫偉的關系一直很好。一條短信的出現,打破了這個幸福家庭的平靜。
2004年10月6日國慶節期間,丈夫偉在妻子的手機上發現了這樣一條信息:“紅兒,今天忙么,睡午覺了嗎,想我嗎,我很想你。”看到這條短信后,丈夫頓時“炸”開了,找到妻子要求解釋清楚。從妻子那里,偉得到的回答是:“這是同事開的玩笑。”就這樣,夫妻倆的感情跌到了最低谷。在分居兩年多后,妻子紅向法院提起了。
審理中兩人各執一詞:
在審理中,妻子紅稱偉心胸狹窄,無端猜疑,為自己同事發的玩笑短信之事,而猜疑自己品行不端,夫妻溝通更加困難。雖然組織調節,雙方感情仍無改善,并開始破裂。同時,偉對家庭極不負責,其生活隨意,性情放縱,不檢點個人行為,不忠實夫妻感情,現要求離婚。
丈夫偉在法庭上稱,夫妻兩人婚后感情原一直很好。2004年國慶長假期間,無意發現一條別人發給紅的曖昧短信,看后很生氣,追問是誰發的,紅先不說,后稱是同事所發開玩笑。此事發生后,兩人經常吵架,關系變得不和睦。而且事后,紅還到處誹謗他作風不檢點等,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他同意離婚。
曖昧短信作證據判離婚:
近日,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宣判。在判決書中,法院將這條曖昧短信作為證據采納,并認為夫妻之間產生的矛盾和糾紛皆由妻子紅收到的這條短信而起。現雙方分居兩年多,期間沒有夫妻生活,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且雙方都同意離婚,因此,法院判決離婚。
- 上一篇:官司上老公拋出7個偽證借條
- 下一篇:外遇取證后,一定要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