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信調查的程序及辦資信調查提交的材料
2015-06-02 14:42 | 來源:未知 | 作者:小萍
第一步:明確調查項目、調查目的、調查方式,簽訂委托合同,在簽訂合同前:
1、應當審核調查項目的合法性與可行性,對于不合法或不可行的委托,對于服務費用無法達到調查目的的委托,不得接受;
2、應當根據委托人的調查目的,就調查項目與調查方式向委托人提供專業建議,以幫助委托人實現其目的;
3、應當對調查目的、調查項目、調查方式、收費額、收費方式與委托方達到理解一致 。
第二步:根據合同確定的調查項目、調查目的、調查方式,制定調查計劃,經信用機構負責人或其授權的工作人員批準后實施計劃。
第三步:撰寫調查報告,在調查報告中:
1、對于秘密信息與或有信息,要明確告知委托方該類信息的使用范圍與注意事項;
2、要根據被調查方在通知調查中的配合程度與提供資料的誠信度,對被調查方的主觀誠信度給予客觀的評價;
3、對于履約能力的評價,要謹慎、客觀;
4、除信息來源方要求保密外,應將信息來源告知委托方。
1、個人委托人提交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駕駛證;
2、單位客戶提交工商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任職證明,授權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
3、申請辦理資信調查業務時須提交申請書,其中應注明:被調查單位名稱、地址、電話、傳真;
4、對海外客戶的調查必須提供英文名稱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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