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假冒偽劣商品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也大量出現,已成為阻礙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假冒偽劣商品屢禁不止,給國家和社會造成的危害是十分嚴重的。為推動社會的進步,必須保護知識產權,必須嚴厲打擊制販假行為。打擊和懲處這種違法行為的全過程統稱為”打假”。
中國也有打假和保護消費者的部門,但現在制假販假越來越“繁榮”,這只能說明政府的打假部門根本無用。政府打假基本都是被動的,這些人整天坐在辦公室里等待別人投訴才去處理,也只不過是退貨或更換,偶爾去抽查一下產品質量,也只是為了敲詐些錢給員工發獎金。那些拿政府工資福利的人,哪有動力去打假,既辛苦,又危險。也許把打假的事交給民間或許更好。
企業打假,幾多無奈?在競爭加劇的今天,打假成了企業家們的一塊心病,對于加盟問題有心而無力,成了很多企業家的基本心態。在現實的打假案例中,絕大多數企業主都在想述說口水,打假之難,何時能夠解決?對于政府的職能打假部門是有愛有恨,無法與其正常的行動配合,造成了企業必須自己主動的去進行打假活動,而幸好的是市場上有著第三方的商業打假維權公司,正是這些公司,在慢慢豎立著企業的打假決心,而與第三方合作打假的模式,不知那天也被政府列為:企業打假要充分利用中介資源。
廣東省社科院產業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吳蓬生說,打假的主體固然是政府,但每一次打假行動都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政府不可能包打天下,應分割或委托其中的部分給社會去做。在當前打假職能部門人力、財力、裝備、技術手段不足的情況下,鼓勵專業打假公司打假有著特殊的意義,應該強化專業打假公司打假的功能和作用。
在目前國內法律還不允許成立私家偵探公司的情況下,一些“調查公司”以咨詢服務的名義從事打假信息的采集工作,并將之提供給政府的執法部門,確實對打擊假冒偽劣產品起到積極的作用。
專家指出,當前各地的“調查公司”魚龍混雜,由于市場需求不斷加大,這類公司還可能增多,與其讓他們在“地下狀態”無序生長,不如對其行為進行規范,使其打假活動轉為公開。即可以通過立法對他們的執業資格、運作方式、操作手段、涉足范圍、收取費用的標準、獎勵額度等有個明確說法,從而使之進入合法的狀態,成為政府執法可靠的助手。
實操性打假公司,服務于多家名企的打假行動,與政府密切配合,為企業進行打假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