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丈夫承認有情婦的電話錄音獲賠償
2015-07-09 13:00 | 來源: | 作者:
案例:
陳某稱,前幾年重慶的醫療門診流行承包,丈夫也去承包了一個小醫院的門診,后又與人合伙做生意,家庭經濟條件好了。但她發現丈夫經常夜不歸家。今年春節前幾天,丈夫故意把她逼回娘家。她回家發現家里有女人住過,丈夫竟稱請過保姆在家干活。按照法律規定,丈夫屬于有過錯方,她遂提出了5萬元精神損失索賠。
由于口說無憑,陳某決定電話取證,就撥通丈夫文的電話。文在電話中稱,他在外面的確有個女人,而且還懷上了他的孩子。有了這份,陳某打離婚官司的信心更足了。法庭上,她拿出這份錄音作為呈堂證供。而文聽到錄音后反駁,稱自己是為了滿足妻子的心態才承認有第三者。事實上不無此事。
法官認為:
陳某的錄音證據可以作為有效的證據使用。該錄音證據充分證明了文不但有第三者,還讓第三者懷孕,這給陳某精神上造成嚴重傷害。為此,他們在判決時認為夫妻雙方原本沒有矛盾,但因文不珍惜夫妻感情,與第三者交往甚密,而且對妻子公開承認與其他女人有不正當的兩性關系。這是對陳某嚴重的不尊敬和不忠誠。為此在判決準許離婚的同時,酌情考慮由文賠償尹5000元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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