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
一對80后的離婚車輪戰
文/李辰
一對80后的小夫妻,隨著離婚已經打了四起官司。而他們年幼的孩子,成了這場車輪戰中年輕父母斗氣的工具。
2010年5月26日下午,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小小的審判庭里,充滿了濃烈的“火藥味”。此次開庭審理的,是紀女士起訴前夫楊先生探望權糾紛一案。
法庭上的原告和被告,是法院的“老熟人”。在短短兩年不到的時間,他們多次來法院打官司。那些官司包括:紀女士先后兩次起訴楊先生離婚;楊先生因撫養費問題向法院申請對紀女士強制執行;紀女士先后以探望權糾紛、婚后財產糾紛為由起訴楊先生。
夫妻的冰火交鋒
整個庭審中,紀女士少有開口,更甚少對視被告席上的前夫和代理席上的婆婆,對目前的生活情況更是只字不提。雖然要求探視孩子,但是身為母親的紀女士卻沒有問過關于孩子的任何事。當法官核實她的身份和訴訟請求的時候,她的回答永遠是“對、對、對”幾個字。
“離婚后,他們一直不讓我看孩子……”紀女士僅有的一次陳述,馬上引來楊先生的激烈反駁:“是你不來看孩子,孩子3個月大的時候你就跑了,根本也沒照顧過孩子一天。”
而當法院問楊先生是否同意紀女士行使探望權時,楊先生表現得很無所謂,“從來沒不讓她看孩子,她想看我就讓她看。不過我不知道她要求看孩子是什么目的,她看孩子我得跟著,不能讓她和孩子單獨相處”。
經過了解,法官才知道,原來2010年4月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后,紀女士沒有主動支付撫養費。5月份,楊先生申請了法院強制執行。楊先生后來得知,就在紀女士去執行庭談話并交納撫養費的當天,她就在法院起訴了要求探望權,這才有了楊先生陪同探視的請求。
“我一定要跟著她,不能讓孩子脫離我的視線。我不知道她要看孩子是什么目的,孩子生下來她就沒看過一天,離婚到現在她一次也沒要求看過,她現在突然起訴要求探望權,還有一個要求離婚后分割財產的官司準備跟我打。我倆根本就沒東西可分,她就是瞎胡鬧,她一個人抱走孩子我不放心,我必須跟著。”楊先生再次強調。
面對楊先生的指責,紀女士一直扭頭不語。
由于楊先生同意紀女士的訴訟請求,對于探視的基本要求,紀女士又表示無所謂,說一切都聽法院安排。
在這種情況下,豐臺法院對本案進行了調解,約定紀女士可以每月探望孩子一次,楊先生此后每月第二周周六17時將兒子送至豐臺區豐臺花園北門交予紀女士探望;當日18時紀女士將兒子送回豐臺花園北門交予楊先生。雙方對此沒有異議。
在等待法院制作調解書的過程中,紀女士走到屋外,刻意躲避前夫和婆婆。
沒人待見的孩子
雖然沒有對紀女士要求看孩子的請求予以反對,但是坐在兒子身邊當代理人的婆婆一直跟法官訴說著紀女士這個前兒媳的不是。
在法院進行調解中,起初欲指定紀女士上門去探視孩子時,她突然激動起來:“堅決不同意她再來我家里,她離婚前把我兒子10寸水晶框里的結婚照撕得七零八落。就在這個月月初,她還和幾個不認識的男人來到我家,要求拿她以前留下的東西。離婚時,她根本就沒東西留下,房子是我的,里面根本沒她的東西,我不讓她進門,她開口就罵,還不停地拍門,后來還叫了警察。我堅決不同意她來我家看孩子。”
當她的兒子楊先生表示紀女士要看孩子他必須跟著的時候,她更加激動起來:“她抱走孩子就別讓她抱回來,要不是不能把孩子推給社會,我們才不養。”
就在調解書簽完后,楊先生的母親還在說:“上次她帶著人和警察來
2009年1月25日,在孩子出生后還沒滿月,紀女士就以雙方婚后感情不好為由,起訴要求與楊先生離婚,孩子由楊先生撫養。她稱楊先生性格暴躁,經常為一點瑣事對她拳腳相加。她剛做完剖腹產,因話不投機,楊先生就對她大打出手,踢踩了她的肚子和左側肋骨,讓她無法忍受。在這次訴訟中,楊先生明確表示雙方尚有感情,孩子還小,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不同意離婚。婚后因生活瑣事與紀女士確實發生過口角,但沒有把要求紀女士返還結婚時他父母曾給紀女士的2萬元彩禮,陪嫁的夏利車他也要求進行分割。
最終法院認為紀女士與楊先生婚后因生活瑣事有矛盾并已分居生活較長時間,判決準予紀女士與楊先生離婚,孩子由楊先生撫養,紀女士每月支付撫養費650元至兒子18周歲止。對于楊先生要求的返還彩禮和分割夏利車的請求,法院沒有支持。
雖然以上案子最終得到了圓滿調解,但案件的承辦法官依然感到很無家里折騰以后,孩子嚇得發燒了好幾天。現在一見生人就害怕,根本就沒法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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